2007年6月28日星期四

百度竞价排名违反广告法,滥用违禁广告词

近段时间用百度搜索行业相关的关键词排名,发现有不少商家的广告词属于违禁之列,国家工商局近年也有明文规定禁止沾有“第一”、“最”等广告用语。

近日发现的汽车维修管理软件相关的百度竞价广告词有:(关键词为百度搜索的链接,直接点可看结果)
汽修管理软件,里面出现广告词有“最好的汽配汽修管理软件”、“第一品牌”。
汽配汽修管理软件,也是出现广告词“第一品牌”。
汽修软件,里面出现广告词有“最好的汽配汽修软件”、“最佳方案”、“第一品牌”、“中国最简单的汽修汽配软件!”最实用的汽修软件“。
汽修汽配软件,里面出现广告词有“最好的汽修汽配软件”、“第一品牌”、“中国最简单的汽修汽配软件!”
汽修汽配管理软件,里面出现广告词有“最好的汽修汽配软件”、“第一品牌”。
汽配管理软件,里面出现广告词有“第一品牌”。
汽配软件,里面出现广告词有“第一品牌”、“最佳方案”。
汽车维修软件,里面出现广告词有“行业经典”。
汽车维修管理软件,里面出现广告词有“最好的汽车维修管理软件”、“行业经典”。
其它关键字,数不胜数!不再列举了。
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总则
第三条 广告应当真实、合法、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。(注:上面列举的广告词最好的、最实用的、第一品牌等,谁敢保证其实真实性?
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,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。(注:上面列举的广告词有可能是虚假的。
第七条 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,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,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遵守社会公告和职业首先,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。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:
(三)使用国家级、最高级、最佳等用语;(注:上面列举的广告词最好的、最实用的、第一品牌等明显违反这条法律。
第十条 广告使用数据、统计资料、调查结果、文摘、引用语,应当真实、准确,并表明出处。(注:至于第一、最好等称号,有数据统计吗?有权威机构的认证吗?
第十三条 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,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。(注:这一条已经被N多人骂了N次了。

电视等主流谋体的广告有相关的监管机关,但是网络广告有人监管吗?还有待立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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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:汽车维修管理软件博客
原文:http://qixiuqipei.yo2.cn/1447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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